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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媒體使用須知

本協議為使用東京地下鐵株式會社 (以下稱「東京 Metro 地鐵」) 營運的社群媒體官方帳號 (以下稱「官方帳號」) 時所規定的須知。使用官方帳號時,請確認並遵守以下的社群媒體使用須知 (以下稱「本須知」)。

第 1 條 本須知的適用範圍

  • 本須知適用於東京 Metro 地鐵的官方帳號及其相關服務 (以下稱「本服務」) 的所有用戶 (以下稱「用戶」)。
  • 東京 Metro 地鐵可以在未取得用戶事先的同意下變更本須知。本須知變更後將刊載於東京 Metro 地鐵的網站,且從刊載時立即生效。

第 2 條 使用時的遵守、同意事項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遵守並且同意以下事項。

  • (1) 關於使用本服務 (投稿、刊載、顯示、提供、瀏覽等使用本服務的一切行為。以下稱「使用」) 後續所導致的結果,應由用戶本人承擔責任。
  • (2) 用戶透過本服務所投稿、刊載、顯示、提供 (以下稱「提供」) 之資訊之中,個人資訊部分當屬於東京 Metro 地鐵個人資訊保護辦法之適用對象。
  • (3) 用戶存取本服務所使用的密碼管理之責任,以及倚賴該密碼所進行之活動與行為等所衍生之相關責任,當由用戶本人自行承擔。
  • (4) 用戶使用本服務造成第三方損害時,應當就自己所應承擔的責任與費用進行損害賠償,並與該第三方解決糾紛。此外,不應造成東京 Metro 地鐵任何不便。
  • (5) 關於使用本服務時對用戶造成的損害,除非為東京 Metro 地鐵之蓄意或重大過失所導致,否則東京 Metro 地鐵一概不承擔責任。
  • (6) 用戶違反本條或次條所列之內容而對東京 Metro 地鐵造成損害時,東京 Metro 地鐵得以向該用戶請求損害賠償。
  • (7) 東京 Metro 地鐵在用戶違法本使用須知的任一項時,得以在不事先通知該用戶的狀態下,逕行對該用戶向本服務提供的資訊等進行刪除或其他之必要處置。
  • (8) 對於本服務中由用戶所提供之資訊或由用戶以外之人士所提供之資訊之正確性、完整性、合法性、可信度等,東京 Metro 地鐵將不予以支持、表態或保證。此外,即便使用本服務可能接觸到令人不悅、感到有害、不正確或不適當的資訊,又即便由於該些資訊使用戶或其他第三方因而遭受損害,東京 Metro 地鐵將一概不承擔責任。
  • (9) 應當理解投稿的留言不代表東京 Metro 地鐵官方的見解。(關於東京 Metro 地鐵正式發表、見解發送等資訊,該些資訊皆透過東京 Metro 地鐵的網站和新聞發布進行公開發表,敬請前往瀏覽。)

第 3 條 使用時的禁止事項

以下為針對本服務禁止之行為。針對觸及禁止行為的投稿、留言,可能在無通知狀態下逕行採取刪除等相關動作。此外,也可能封鎖該用戶的帳號。屆時,將不會另行通知該用戶。

  • (1) 妨害本服務營運或其他為本服務帶來阻礙的行為
  • (2) 侵害其他用戶、第三方或東京 Metro 地鐵權利和財產的行為,以及有可能造成侵害的行為
  • (3) 誹謗中傷其他用戶、第三方或東京 Metro 地鐵的行為,以及針對其服務或商品等進行誹謗中傷的行為
  • (4) 刊載其他用戶或第三方的姓名、電話號碼、住址等個人資訊,侵害個人隱私的行為
  • (5) 政治活動、選舉活動或隸屬該類活動之行為
  • (6) 與特定宗教或組織、團體有關的傳教或推銷等行為
  • (7) 以超越個人使用目的範疇之形式,使用以及複製本服務提供之資訊等的行為
  • (8) 將本服務獲得的情報用於營利目的之行為
  • (9) 為其他用戶、第三者以及東京 Metro 地鐵帶來不利的行為
  • (10) 違反以及可能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法律的行為
  • (11) 提供有害、猥褻、暴力情報或含有與該些內容相關之描述的行為
  • (12) 與犯罪有關或可能與犯罪有關的行為
  • (13) 惡意、歧視等可能讓其他用戶或第三方不悅的行為
  • (14) 破壞東京 Metro 地鐵信用的行為
  • (15) 以捏造之個人資訊或冒用他人名義等方式提供他人資訊的行為
  • (16) 透過使用本服務,對東京 Metro 地鐵、其他用戶或第三方,發送妨礙電腦軟體、硬體正常功能的病毒等有害的程式或檔案之行為
  • (17) 其他東京 Metro 地鐵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 4 條 智慧財產權的使用

  • (1) 關於本服務的所有作品、肖像、內容及其他資訊,其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使用權,皆歸東京 Metro 地鐵和提供該資訊之人等所擁有。若非由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等所認可的情況,不得擅自使用。
  • (2) 用戶等向本服務發送資訊時,即允諾東京 Metro 地鐵有權 (其中包含著作權法第 27 條和第 28 條所規定的權利。) 在全世界以非壟斷形式無償使用受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內容,且將不會對東京 Metro 地鐵行使該些資訊所涉及的智慧財產權。

第 5 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服務之使用以及本須知所引發之糾紛,東京地方法院擁有第一審的專屬管轄權。